【案情簡介】
黑社會組織成員甲某在A期貨公司開立期貨賬戶,在填寫《投資者基本信息表》時,虛構其職業為個體戶,年收入為70萬元人民幣,甲某通過銀行將非法資金轉入其在A期貨公司開設的期貨賬戶實施洗錢的行為,掩蓋了其非法收入的來源及性質。
【案例分析】
通過虛報信息逃避客戶身份識別,將黑錢轉入期貨市場清洗。目前期貨公司開戶前會對客戶的身份證明文件進行識別,并通過要求客戶填寫調查問卷來調查客戶的交易目的、資金來源。這其中的難點是期貨機構較難有效核實調查問卷上有關客戶的職業、收入等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客戶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所以,期貨公司針對客戶身份的持續性識別便顯得尤為重要。不間斷的、持續的對客戶進行身份識別將能大大的提高發現違法分子洗錢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