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某POS機跨境洗錢案
★基本案情
該案由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寧波分行上報的重點可疑交易發現。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佟某自2010年起,在寧波、廣州、福建的13家銀行開立30多個賬戶,利用本人和他人賬戶申領POS機具39臺套。私自解碼后,佟某將申領的POS機移到澳門使用。協助賭客從境內向境外轉移資金,并幫助將人民幣兌換成港元,用于在澳門賭博,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非法匯兌金額近7億元人民幣。佟某通過網上銀行將刷卡資金在本人不同賬戶間劃轉,然后通過網銀劃轉到2000多位“馬仔”銀行卡中。“馬仔”在澳門的中國銀行ATM提取港元現金,兌換給賭客。
★案例評析
本案中某支付機構寧波分公司向佟某控制的3家商戶發放POS機具19臺。要加強對支付機構發放POS機的監管。
以上案例選自反洗錢名家經典圖書——《金融機構可疑交易與洗錢犯罪類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