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互聯網上出現了不少打著“期貨配資”招牌來招攬業務的廣告。盡管在2011年7月5日中國證監會發出了《關于防范期貨配資業務風險的通知》,但打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旗號的期貨配資公司卻依舊我行我素,十分活躍。
中國證監會的《通知》對“期貨配資”作了如下描述:
配資公司經工商管理部門核定登記的范圍多為投資咨詢、投資管理或管理咨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業務許可牌照,涉嫌超越經營范圍從事資金借貸業務。配置資金進入不同投資領域,其中包括期貨市場。配資業務進入期貨市場時,多以配資公司控制的個人名義在期貨公司開立期貨交易賬戶,并將賬戶提供給客戶使用,客戶存入自有資金,配資公司以此為基數,向客戶進行配資。配資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對客戶交易賬戶實施風險控制,虧損達到一定比例時對其進行平倉或要求其追加保證金,以保證配資公司自身資金不受損失,同時收取高額資金使用費。
由于在配資業務中,客戶資金被配資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難以得到保障;且配資放大了杠桿比例,加大了客戶財務風險;同時,配置資金進入期貨市場,可能擾亂期貨市場秩序,存在風險隱患。
配資公司實際上是進行資金借貸業務,他們為了控制自身的風險,在配資交易中會對交易者實施種種控制手段。比如,以配資公司控制的個人名義在期貨公司開立期貨交易賬戶,絕對禁止交易者更改密碼,還有苛刻的風控措施,例如不能持倉過夜,甚至不能持倉過午,虧損達到一定比例就強行平倉。但他們自身的信用風險卻是沒人擔保的。
配資公司給出的配資比例普遍為1∶10,也有部分配資公司甚至給出1∶20的配資比例。由于以自有資金進行滿倉交易的話就有7~15倍的杠桿,若再以1∶10的比例進行配資,那么杠桿實際就放大至70~150倍。即使不考慮配資者可能遭受的信用風險,僅從交易角度看,在這樣的高杠桿下,交易心態也將被徹底扭曲。在不準過夜的規定下,只能是進行超短線交易,而每一次交易都是高杠桿賭博,一次操盤失誤,交易者就要承擔放大70~150倍的損失,一旦進入配資公司的風控線就被強制清盤。從概率角度看,這種交易行為的結果一定是失敗者,最終不但將本金賠完,還白白給配資公司做一陣子“打工仔”。
曾經有報道稱,一位對配資交易比較熟悉的操盤手對記者表示:據他了解,做配資的投資人中,90%的人虧損,5%的人持平,僅5%的人盈利。盡管數字無從核實,但從配資交易的性質看,這種描述應該是比較接近真實的。
期貨配資活動的危害和風險是如此明顯,任何一個理性投資者都應該遠離配資業務。